“抢红包”本是一种趣味活动,但是,有的红包如果抢了拒不归还的话,是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近日,山东沂水县法院通报一起案件,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罚金2400元。
2020年1月,山东临沂。李某在明知该群内红包系由专人接收并用于购买抗疫捐赠物资的情况下,当日抢了2个红包,共计300元。群成员发现后,要求李某退还红包,李某拒不退还而后退出该群。随后,李某再次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该群,并抢了5个红包,共计900元。
据悉,发红包者自愿在群内发放金额不等、份数不等的红包,与抢红包者构成赠与关系,与违法犯罪没有关系。但偷抢具有专门属性、指向特定权利人的红包,则涉嫌违法乃至犯罪。金额较大者构成盗窃罪。
看来以借钱还钱、缴纳费用、捐赠爱心的“发红包”,与调节微信群气氛的“你发我抢”的“发红包”是截然不同的,不能想抢就抢。
快递业信息泄露再调查!
自8月以来,有多名得物App用户称,自己多次接到自称客服的电话,对方能准确地说出其姓名、购买的物品,并以质量问题等为由主动提出退款,但需要用户先开通支付宝备用金。有人因此被骗12万元。
大数据时代,信息泄露真的太容易了。而对方能够准确报出姓名、地址、购买物品,这就很容易上当,你们怎么看?
网络时代,万物皆可玩梗。。。
10月19日,据相关信息显示,大润发申请注册“我在大润发杀了十年鱼”商标,国际分类涉及广告销售。
据了解,“我在大润发杀了十年鱼”是当下流行网梗,年轻人常用来表达不在乎的态度。此次提交商标申请,大润发或将全力打造“我在大润发杀了十年鱼”这一IP,有望看到更多联名和周边商品。
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申请网络热梗、歌词等相关商标,部分遭到了驳回。对于这一现象,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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