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头条消息,11月8日,为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江西印发《关于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的工作方案》。在分配上,明确试点单位应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使科研人员收入与对成果转化的实际贡献相匹配;允许试点单位领导人员作为职务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或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人员,获得现金或股份奖励。
通知还提出,试点单位可赋予科研人员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通过书面协议允许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自主转化、应用及推广。
据了解,成果类型包括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生物医药新品种、技术秘密以及其他职务科技成果等。对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国防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等事关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成果暂不纳入赋权范围。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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