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禾凉
继2020年重疾险被重新定义后,保险行业又有了新的“动作”,这次的“主角”变成了互联网人身险。
2021年10月22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主要对三项内容做出了进一步的规定,一是明确了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经营条件;二是实施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专属管理;三是加强和改进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监管。
这改变了整个寿险行业的营销格局。
多个网红险“下架”
随着数据化时代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成为保险销售的重要渠道之一。在此大环境下,部分保险机构违规经营、不当创新,这直接导致了互联网渠道投诉激增、竞争无序,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规范发展刻不容缓。
据悉,《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应立足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充分评估、做好预案的前提下推进存量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整改,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面符合各项要求,且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回溯机制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如此看来,直到2021年底,保险公司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改进规范时间不过1月有余。
《通知》发布不过半个月,中国银保监会便对保险业互联网渠道“恶意竞争”的“首月投保0元”类型的虚假营销做出了行政处罚,接下来,“投连险”“万能险”“分红险”等网红险便被互联网保险拒之门外。
值得注意的是,仅2020年,“投连险”“万能险”“分红险”的保费规模占比达65%,可见,随着以上三项险种的“消失”,互联网保险市场将会大幅压缩。
以上条例的直接影响便是所有在售的互联网产品暂时下架,而最终面临着两种结局:一是修改名称并且完善属性后,重新上架;二是无法上架,最终淘汰消失。
此次互联网人身险业务规范,中小险企直面挑战。
中小险企“弯道刹车”
天风证券分析师夏昌盛、周颖婕曾表示,“我们判断新规落地后,利好传统大型险企,拥有较高素质代理人队伍的公司将长期受益。”
传统大型险企拥有优质的代理人团队及广阔的线下渠道,而中小企业成立时间较晚,渠道和代理人方面均不占优势,只能靠着流量时代带来的互联网销售大背景,与传统大型险企打起“价格战”,以降低保费从而扩大保费规模。
而《通知》对经营互联网人身险业务的险企进行了“能力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
2.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
3.连续四个季度责任准备金覆盖率高于100%;
4.保险公司公司治理评估为C级(合格)及以上;
中小险企需要找到对该形势的合理应对之策,或是找到可替代的销售渠道,除了可以开拓自己的线下渠道,还应该找到合适的代理机构等方式进行“合作”。
中小险企接下来将如何发展,GPLP犀牛财经将会持续关注。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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