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头条消息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才工作局、江门市科学技术局联合印发了《江门市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资助办法》,规定江门市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最高资助300万元。
《办法》鼓励江门市留学生归国人员创新创业,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资助类型分为特别优秀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项目和启动项目。
其中,特别优秀项目最高资助 300 万元,重点项目资助 50 万元,优秀项目资助 30 万元,启动项目资助 20 万元。
据了解,江门市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可分为已落户项目和意向落户项目。
其中,已落户创业项目需符合留学归国人员所创办的企业在江门市办理商事主体登记,且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留学归国人员出资额占创办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已落户创新项目则是留学归国人员全职引进到江门市,并与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申报时仍在合同有效期内;同时还要符合留学归国人员为创新项目负责人,以及创新项目已投资规模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意向落户项目,需要留学归国人员签订《项目落户承诺书》,承诺通过评审后1年内完成商事主体登记,且其出资额占创办企业注册资本的30%以上。(完)
您也可以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号(ID:ctoutiao),给您更多好看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