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头条消息,江苏省无锡市人大官网信息显示,《无锡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完成立法程序,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这是江苏省首部科技创新促进立法。《条例》提出“市、县级市、区人民各级政府应当加强科技孵化载体建设。”
根据《条例》,无锡市加强科技孵化载体建设的具体措施有:
首先,完善以服务能力、孵化绩效、可持续性发展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对运行成效突出的科技孵化载体给予奖励,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其次,鼓励通过设立市外孵化器等方式,创新孵化模式、探索跨区域孵化,拓展创新发展空间。
第三,根据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统筹建设各类创新载体,保障各类创新载体用地需求。科技创新项目用地用房,优先用于优势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产业。
第四,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支持老旧商业设施、闲置楼宇、存量工业房产等按照有关规定转型为创新创业载体。
此外,《条例》还明确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区域定位及其发展优势,完善科技创新核心区、科技创新基地等空间布局。
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加快开发区向现代创新型产业园区转型;鼓励建设科技创新、生产、生活配套一体化的科技创新社区,探索科创综合体建设。
关于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条例》明确提出培育和支持国家实验室、省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科学与工程研究类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以及国家、省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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