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头条消息 2月16日,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发布《北京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将高精尖技术创新领域独立法人研发机构的科技专项等三类科研项目,纳入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范围更广、力度更大。
据了解,2019年10月,北京出台了“科创30条”,明确在基础研究领域选择部分科研成效显著、科研信用较好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市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此次发布《方案》,旨在推动开展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科研环境。
根据《方案》,自2021年起,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专项、科技新星计划专项和独立法人研发机构科技专项三类项目将纳入“包干制”试点,试点期限为3年。
其中,独立法人机构科技专项方面,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新材料、人工智能等高精尖技术创新领域,遴选一批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研发机构,双方签订合同并约定研发目标和经费支持额度,将对应支持该研发机构的科技专项纳入试点。这是在国内率先将“包干制”试点从项目支持经费扩展至机构支持经费。
创头条注意到,《方案》明确,“包干制”试点项目不再编制项目预算,对试点单位充分放权,试点单位作为经费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实行经费负面清单管理,对经费使用过程充分放权,并建立结果导向评价机制,实施项目负责人承诺制。
此外,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对试点单位、试点项目等信息在官方网站进行公开。2023年,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将联合市财政局对“包干制”试点工作开展效果评估,为下阶段推广奠定基础。
延伸阅读:关于印发《北京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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