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头条消息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官网近日发布的信息显示,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大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顶格减免“六税两费”。
具体而言,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缴纳的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税额的50%予以减征。
据此前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显示,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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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 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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