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头条消息 甘肃省人社厅官网信息显示,《甘肃省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修订印发。《办法》提出,为符合条件的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可给予50至80万元不等的补助资金。
《办法》规定每年开展省级孵化基地评估工作。各市(州)人社局每年年底要对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省上将进行抽查复核,最终根据评估得分对省级孵化基地划分为A、B、C、D四个等次实施分级管理。
《办法》提出对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的扶持措施,为符合条件的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可给予50至80万元不等的补助资金。
具体而言,对每年新确定的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给予6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每年开展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评估,从评估为A等次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内优中选优,根据扶持资金总量确定一批基地每个给予50万元补助;被人社部认定为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80万元一次性补助。
同时,《办法》明确了符合条件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在孵实体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
此外,《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7月21日。
(完)
延伸阅读: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您也可以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号(ID:ctoutiao),给您更多好看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