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头条消息 3月31日,广西人大官网信息显示,《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立法意见。《条例(草案)》显示,广西拟对国家新认定的研发类创新平台,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以上科研经费补助。
科技创新离不开研发投入和创新平台建设。《条例(草案)》鼓励企业通过自建、兼并或者收购等途径建立内设研究开发机构。支持企业独立或者与其他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联合建立科技创新平台,设立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
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面,《条例(草案)》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科学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计划,支持科学技术研究基地和创新平台的建设。
《条例(草案)》拟明确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国家新批准认定的由自治区单位牵头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学科类和研究开发类创新平台,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以上科研经费补助。
此外,广西还支持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引进、共建和发展新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等新型创新主体,对经认定的自治区新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给予财政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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