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头条消息 4月3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若干政策》表明,要加大降本减负力度,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具体来说,《若干政策》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等方面部署相关措施。例如《若干措施》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若干政策》还表示要落实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于2022年6月底前一次性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
值得一提的是,在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提出,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力度,优先支持困难行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积极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按照其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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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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