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头条消息 4月8日,深圳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深圳对拟在境内上市并完成上市辅导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直接在境外上市的企业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对重组外地上市企业并将其注册地迁入本市的企业以及迁入本市的外地优质上市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首次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进入创新层再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此外,大力培育“独角兽”企业,包括加强独角兽企业上市培育,推动境内外优质独角兽企业在深交所上市;发挥千亿政府引导基金和百亿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吸引创投机构加强对入库企业的股权融资支持,推动股权投资机构与入库企业信息有效协同;鼓励国有创投机构积极参与入库企业培育孵化。
《意见》提出,到2025年,深圳力争境内外上市公司突破600家,世界500强企业增至10—12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2万家,独角兽企业新增20家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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