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北交所消息 近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深圳市扶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该《措施》显示,深圳给予金融科技类“小巨人”企业最高50万元的奖励。
具体来说,对于通过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的金融科技类企业,深圳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对于通过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的金融科技类企业,深圳最高奖励20万元。
为吸引金融科技类企业在深聚集发展,深圳还给予高额的财政补贴。例如,对于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及其直属机构来深发起设立的清算中心、数据中心、科研中心、测评中心和服务中心等重要机构,实收资本在2亿元(含)以上的,给予2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对于深圳市引进的其他具有创新性、开拓性或有利于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金融科技重点项目、系统重要性机构、基础设施和平台(基地),给予1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此外,深圳也支持金融科技类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类企业申请总部企业落户奖、贡献奖、租房与购房补助等政策;支持深圳市金融科技类总部企业申请产业用地、科技研发投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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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扶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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