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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清远市支持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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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清远市支持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比目镜(fs.51bmj.cn)-企业科创数据立项查询-科技政策推送查询

受理部门 :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2022-05-10至2022-07-08

申报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行业制造业企业。

  (二)项目承担单位需提供项目建设所属地的技改项目核准或备案证明。

  (三)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要求,对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起示范作用,项目技术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项目。

  (四)项目须在2021年7月1日(含)至2022年6月30日(含)期间完工,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奖励范围:自原始备案通过日后至2022年6月30日(含)期间的设备发票或贷款利息。

  (五)技改投资项目纳入本市统计的固定资产统计数据,统计数据报送率到2022年6月底累计达100%。

  (六)申报贷款贴息资金项目,应提供与金融机构签订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合同,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应确用于技术改造项目,且备案证项目名称应与贷款合同中的项目名称一致。

  (七)有下列情况的企业不予支持申报:

  1.企业申报主体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广东、清远)”、“环保不良企业”中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企业或失信人员的;

  2.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申请备案变更的;

  3.相关材料与项目单位备案证备案内容不一致的;

  4.不符合产业政策、按规定需要进行环评、能评、安评及安全验收而无环评、能评、安评及安全验收的;

  5.同一项目已获得过财政资金支持的。

支持力度

  采取事后奖励方式支持贷款贴息、设备奖励等方式,优先采用贷款贴息方式,贷款贴息安排后剩余资金用于设备奖励。

  (一)贷款贴息(事后奖补)。贷款贴息额依据金融机构出具贷款合同及相关有效凭证予以认定,贴息按照“先付后贴”方式,最高不超过当期由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贷款贴息奖励金额单个企业一次性最高奖励不超过150万元。贴息时间原则上按技改项目备案之日起,建设期限2年内已完工的项目。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等原因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等,不予奖励。

  (二)设备更新(事后奖补)。按其设备投资(含配套软件)不高于20%比例给予奖励,单个企业项目一次性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实施单位

(一)封面目录

封面统一标明为“2022年清远市支持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材料”,标明申报单位、申报日期和支持方式,目录应列明所提交的各种文件材料及页码。

(二)第一部分:申报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2-1、2-2

2.项目申请报告(格式参考下文申请报告提纲);

3.设备投资明细表(附件3)。以发票为依据,发票下面附上相应的合同、付款凭证、设备照片等做佐证材料。发票不得重复使用(所有专题需提交);

4.填写项目(贷款贴息)借款明细表(附件4)。以利息单为依据,利息单下面附上符合贴息范围的借款合同、相对应的借记凭证(借款借据、记账凭证)等(贷款贴息专题需提交);

5.按规定需要进行环评、能评、安评及安全生产验收的项目,需提供环评、能评、安评及安全生产验收有关文件,若不需要进行环评、能评、安评及安全生产验收的项目则由企业提供说明文件(说明文件需要有充足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

6.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用地和规划选址文件(包括建设项目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若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且没改变用地性质的,无需规划选址意见,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项目建设租赁厂房的,提供土地及厂房租赁合同等资料的复印件);

 7.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5原件);

    8.营业执照(复印件);

    9.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复印件);

10.项目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的证明材料(完工后最后一个月报数情况)(复印件);

1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12.与项目相关的其它材料(包括:专利、订货合同、研发机构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第二部分:完工评价申请材料

请参照《完工评价工作指引》(附件8)

以上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材料按顺序依次编排并用A4纸张双面打印、胶装成册。

二、第三方机构

1.开展现场核查;

2.参照《完工评价工作指引》(附件8)要求编制完工评价文本。

三、各县(市、区)工信部门

1.推荐上报文(参考模板附件9)。推荐文附件内容包括:

(1)项目汇总表(附件6);

(2)绩效目标情况汇总表(附件7-1、7-2)

(3)企业装订成册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材料(一式一份)。

项目来源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扶优计划的通知》(清府办〔2020〕36号)

需要了解企业是否可以申报该项目,请联系政策管家。张先生:18620264250(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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