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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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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要怎么做?要符合什么条件呢?小编帮大家一起整理了以下内容,都是干货哦:

 

第一部分:申报条件

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条件是参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制定的,目的是选拔一批企业可以申报省级的企业技术中心;

(一)企业在行业中具有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

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

(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1亿元),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未达

最低标准,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应高于10%;

(二)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

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

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三)企业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

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0万元;

(四)企业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

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

(五)企业拥有技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

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人;

基本条件达到后,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对

评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分,并形成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一)评价得分85分以上为优秀;

(二)评价得分65分至85分(不含)为良好;

(三)评价得分60分至65分(不含)为合格;

(四)评价得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第二部分:组织材料

一、真实性承诺

二、申请报告

三、评价数据表

四、评价数据表佐证材料

1.“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佐证材料

审计报告要求: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扫描件上须清晰显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公章。技术中心所属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相关报表进行合并后报送合并报表。

2.“利润总额”佐证材料

该项数据值为审计报告《利润表》“利润总额”

3.“研发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佐证材料

该项数据值为采用2021年《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研究开发费用合计”数,用记号标明。注意计量单位

4.“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佐证材料

该项数据值采用2021年《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研究开发人员合计”,用记号标明。并附《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汇总表》

5.“企业从业人员数”佐证材料

该数据值为企业年末从业人员数,指报告年度最后一日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

佐证材料为《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用记号标明。

6.“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佐证材料

7.“技术中心博士人数”佐证材料

8.“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聘专家人数”佐证材料

9.“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佐证材料

该项数据值为2021年《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项目数量。并附《2021年度企业研发项目汇总表》(表5)。

佐证材料为2021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国统字〔2020〕105号),需加盖企业公章。未列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下表格式填报后提交。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包括分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107-1表进行合并填报。

9.1“研发周期三年以上的项目数”佐证材料

10.“国家级研发平台数”佐证材料

该数据值为企业作为法人承担建设、国家有关部门归口管理且已经获得批复的科技类、研究开发类平台数。

佐证材料: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定文件复印件。

11.“省级研发平台数”佐证材料

该数据值为企业作为法人承担建设、江苏省政府有关部门归口管理且已经获得批复的科技类、研究开发类平台数。

佐证材料:省级行政有关部门的认定文件复印件。

12.“通过国家(国际组织)、省认证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数”佐证材料

该项数据值指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国家部门或国际组织、江苏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证认可的,仍在有效期的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数。

佐证材料:《国家(国际组织)、省认证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情况》(表6)及拥有CNAS、CMA、CAL资质、或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如省质监局)认定的实验室(检测中心)证书扫描件。证书有效期须包含2021年时间(如2016年1月-2022年1月)。

13.“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佐证材料

该项数据值为2021年《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期末仪器和设备原价”,注意107-2表中该项计量单位为“千元”。并附《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汇总表》(表7)。

14.“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专利数”佐证材料

该数据值指报告年度末(2021年)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拥有的、经境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专利件数。

14.1“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佐证材料

15.“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佐证材料

该项数据值指报告年度内(2021年)企业作为第一申请人向境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后,按规定缴足申请费,符合进入初步审查阶段的件数。

15.1“当年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佐证材料

16.“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数”佐证材料

17.“新产品销售收入”佐证材料

18.“新产品销售利润”佐证材料

19.“获国家科技奖励项目数”佐证材料

20.“获江苏省科技奖励项目数”佐证材料

五、营业执照

六、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证明

七、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如无可不提供)

八、其他相关材料

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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