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对科创板做市商准入条件与程序、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做出规定。《做市规定》发布后,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即可以按照要求向证监会申请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资格,科创板做市进入实操阶段。
同日,上交所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X号——科创板股票做市(征求意见稿)》,5月13日起至5月28日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新三板评论发现,《做市规定》第三条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可以在其他交易所按照规定开展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这条规定有着两个预示,一是表明在北交所和深交所创业板也将推出做市交易,二是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资格是“一次通过三所通用”。
5月10日,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促稳定。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严把市场准入关,支持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在境内或者境外上市,加快推出科创板做市商制度,拓宽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试点范围,研究推出北交所指数和混合交易制度”。
新三板评论认为,科创板做市交易已来,北交所混合交易也正在路上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第2.2.2条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竞价交易可以引入做市商机制”,北交所引进做市交易更具四个先发优势:一是做市商,新三板众多券商都有多年的做市经验,北交所未来的做市商资格既可以直接平移新三板的做市商,当然也可以在新三板与科创板两个准入标准间制定一个差异化的新标准;二是企业,部分北交所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时就是采取做市交易;三是库存股,不少做市商手上的做市库存股票跟随企业从新三板直接平移到了北交所;四是投资者,北交所很多投资者已经在新三板交易过做市股票,有市场基础。
2014年8月25日,新三板首次引进做市交易制度,至今已成功运行近八年,为活跃新三板二级市场作出了较大贡献,直至当前新三板做市指数(899002)还是反映新三板二级市场表现最及时的晴雨表。
在科创板和北交所引进做市交易,实际就是实现“开、收盘集合竞价交易+盘中连续竞价交易+盘中做市交易”的混合交易制度,其直接目的就是解决科创板和北交所二级市场相对换手率不足、流动性不好的困局,提高巿场韧性和活力。
其主要目的是充分发挥做市交易中“做市商提供双边报价和撮合交易”的特色交易服务,实现市场报价的相对合理,保证交易的及时和公平,并且与竞价交易优势互补,有效地提高交易效率和流动性,增强二级市场活跃度,有利于市场交易主体充分博弈,更好地实现价格发现,降低交易风险成本,也可适度平抑股价的瞬间大幅异动,维持市场稳定。
当然,市场也要理性看待做市商制度效果,引入做市交易只是对交易制度的优化和补充,并不会给上市公司内在价值及二级市场资金面带来根本性变化。
而且,市场也要防范特殊情况下做市交易助涨助跌,加剧市场波动的负作用。同时,监管层更要防止做市商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