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创业项目可申报财政扶持资金
最高可获15万元资金扶持
9月25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厅联合省财政厅出台《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助推大众创业。
《办法》适用于工商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项目,申报大众创业扶持项目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一年以上、五年以下首次创办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项目在吸纳就业、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发展前景、创新性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符合我省产业政策方向,“互联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行业创业项目优先;至少吸纳3人以上(含3人)就业等。
申报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财政扶持资金的项目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吸纳就业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企业年营业收入基本达到小型企业标准;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等劳动报酬。
对通过评定的项目,我省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财政扶持资金。当年申报的项目扶持资金于次年上半年统一拨付。(记者 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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