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起,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中的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建议企业统一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申请企业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相应位置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将签字盖章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扫描上传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后,不再需要提供适用事项证明材料,正告我市申报企业对相关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承诺已经知晓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告知全部内容。
企业自主选择是否使用告知承诺制。若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话,企业需登录系统确认,生成《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书》(适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正反打印签字盖章,最后扫描上传至国网。若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企业,按规定提供有关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
2023-11-23 苏州智为铭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布了 《2023年昆山市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项目指南》的文章
2023-11-23 苏州智为铭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布了 《苏州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励申报指南》的文章
2023-11-21 苏州智为铭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布了 《2024年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注意事项及政策支持》的文章
2023-11-17 苏州智为铭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布了 《苏州市新兴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条件及相关材料》的文章
2023-11-14 苏州智为铭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布了 《昆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项目咨询条件及注意事项》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