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番禺区2022年度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落户奖励(第一批)名单的公示
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比目镜(fs.51bmj.cn)-企业科创数据立项查询-科技政策推送查讯
根据《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落户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农〔2020〕21号)文件要求,对番禺区认证满一年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落户奖励申请起止时间:2021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11日、2021年4月4日至2022年4月4日)拨付2022年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落户奖励资金,现将2022年度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落户奖励(第一批)名单予以公示。
依据:《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落户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农〔2020〕21号)
补助对象
(一)“菜篮子”生产基地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可申请落户奖励。
1.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2.通过海关供港澳备案或注册登记,且新通过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作办公室认定的;
3.申报起止期间经营情况正常,生产基地主要农产品在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平台上使用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标识流通,且产品流通数量分别达到蔬菜生产基地1吨/亩·年、水果生产基地0.2吨/亩·年、生猪养殖基地5吨/亩·年、家禽养殖基地1吨/亩·年、水产养殖基地0.5吨/亩·年;未达到以上产品流通数量的生产基地,按照以上标准根据产品流通实际数量折算基地面积后申请补贴。
4.不存在《广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度的通知》(穗农〔2016〕235号)中规定的“一票否决”的情形和范围;当年在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显示行政处罚记录,不是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年及以后年度奖励;奖励金拨付之后发现的,追回奖励资金。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菜篮子”生产基地资格已失效,或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取消资格的;
3.本地生产环节,因违法生产质量不合格农产品受到行政处罚的,或因违法生产质量不合格农产品相关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列为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落户奖励申请起止时间:2021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11日、2021年4月4日至2022年4月4日
2023-09-05 广州达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了 《关于中山市第三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公示》的文章
2023-09-05 广州达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了 《【比目镜带你看政策】科技创新专项资金(2022年创新创业活动扶持)资助 》的文章
2023-09-05 广州达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了 《【比目镜带你看政策】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扶持办法政策兑现申报指南 》的文章
2023-09-05 广州达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了 《【东莞市】产业空间增效激发招商引资活力专项资金 》的文章
2023-09-05 广州达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了 《【比目镜带你看政策】中山市创新标杆企业认定》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