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头条消息 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信息显示,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案件,被告人丁某因向他人售卖非法获取某短视频平台用户数据的“爬虫”软件,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据悉,该案系全国首例短视频平台领域网络“爬虫”案件。
梁溪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丁某在经营公司期间,从丁某某(另案处理)处购买一款“爬虫”软件代理权后,在明知该款软件系未经授权、专门用于入侵某短视频服务器后非法获取用户昵称、UID等数据的情况下对外销售。2021年10月至12月期间,丁某组织公司销售人员通过网络向多人销售上述软件,违法所得共计2436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丁某伙同他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最后,法院判处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没收丁某的违法所得。同时,禁止丁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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