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内容
对本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防疫和消杀支出,给予分档定额补贴。
二、支持对象
在杨浦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三、文件依据
《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杨浦区全力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
四、申请条件
1、在本区注册登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3、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4、在过去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5、在过去三年内未发生严重失信及违法违规行为;
6、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进行防疫消杀所产生的费用;
7、以下情况不予支持:
(1)未在本区注册的工业企业;
(2)未复工复产的工业企业;
(3)申报企业已被政府部门征用或由财政经费承担消杀防疫和核酸检测费用;
(4)申报材料涉及虚签合同、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
五、申请材料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防疫补贴书面申请;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委托消杀和检测的合同、发票(复印件);
(5)企业购买抗原试剂和消毒消杀药剂、工具等防疫物资的发票(复印件)。
(6)企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方案
(8)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六、支持标准
规上工业企业自启动复工复产、封闭生产直至全面复工复产、恢复产能期间所产生的防疫和消杀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1-7月份产值10亿以上工业企业,按核定实际支出的5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1-7月份产值1-10亿工业企业,按核定实际支出的5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7月产值5000万-1亿工业企业,按核定实际支出的5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1-7月产值5000万以下工业企业,按核定实际支出的5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七、申请期限
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至2022年10月21日(含2022年10月21日)
八、申请途径
符合条件的本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前向区商务委提出申请,并递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九、说明事项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截止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递交纸质申报材料,由区商务委委托专家进行审核和核定补贴金额。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本申请指南由区商务委负责解释。
杨浦区商务委员会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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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杨浦区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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