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围绕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安全类6类22个具体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工信部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优先支持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中的项目;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革命老区的项目;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军民融合等。
每个申报主体同一类型只能申报一个试点示范方向,同一申报主体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均不超过30个,各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个。中央企业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均不超过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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