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浦江之光”行动,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着力发挥资本市场作用促进本市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9〕11号)、《奉贤区鼓励引导企业上市(挂牌)和支持科技金融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奉府规〔2020〕5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2年下半年度奉贤区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担保贴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区内评选的“三个一百”重点科技型企业,且经营、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奉贤区内;4、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能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5、近3年内企业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记录。1、主要用于对科技型企业支付给银行的贷款利息费用的补贴; 3、贷款用途仅限于借款人经营范围内的流动资金需要,不得用于房地产投资、各类股本权益性投资及国家明令禁止的领域;主要用于对科技型企业支付给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或本区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费用的补贴。2、银行出具的企业贷款合同、借款凭证和还款凭证(包括还本、还息凭证);3、如企业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等证书,提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2、银行出具的企业贷款合同、借款凭证和还款凭证(包括还本、还息凭证);4、如企业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等证书,提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2、申报单位填报奉贤区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1)或奉贤区科技型企业担保贴费申请表(附件2),由所属镇、开发区、集团公司经济主管部门初审并盖章。3、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需登录“奉贤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申报服务平台”(http://fxcy.67156715.com)进行专项填报,按要求上传已加盖经济主管部门盖章的奉贤区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1)或奉贤区科技型企业担保贴费申请表(附件2)。4、线下报送:书面材料即“申报材料1-4项”,采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按序左侧装订成册;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装订后,报送至奉贤区财政局(金融办)。5、为保证材料真实性,报送书面材料时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经综合评定,给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70%的利息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企业支付给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或本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担保费,按担保额的1.5%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且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的担保费用。 奉贤区财政局(金融办)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贷款贴息、担保贴费申报工作。1、网上填报时间:2022年9月28日9:00—10月14日17:00。(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过时不予受理)2、线下报送时间:2022年9月28日9:00—10月14日17:00。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1、【因疫情防控要求,报送纸质材料时须出示绿色“随申码”及72小时核酸阴性报告】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奉贤区财政局(金融办)南楼303室(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1218号) 3、技术支持:开图信息公司 021-33565787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15901996329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