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移动端
创头条企服版APP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教育培训服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采购之培训服务招标公告

38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教育培训服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采购之培训服务招标公告

 

 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标人)委托,就总行教育培训服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采购之培训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教育培训服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采购之培训服务(招标编号:JSTCC2200524194)。


二、项目简介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总行教育培训服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采购之培训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将获得招标人培训服务的供货资格。

本项目分包及入围供应商数量情况如下:

包号 内容 报价项 最高投标限价

(元/人/天,含税) 入围供应商

数量 入围说明

包件一 信息科技类(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数字化、科技创新等课程培训)培训服务 A类师资授课费用 120000.00 不多于14家入围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数量须满足有效投标的半数(四舍五入)

B类师资授课费 70000.00

C类师资授课费用 40000.00

包件二 非信息科技类(包括但不限于党建、通用管理、专业业务等方向课程培训)培训服务 A类师资授课费用 120000.00 不多于31家入围供应商

B类师资授课费 70000.00

C类师资授课费用 40000.00

入围有效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三年。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投标人的实收资本金/开办资金须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币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中国银行官网首次公布的外汇中间价进行折算(提供验资报告或实收资本金/开办资金的证明材料)。

3)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19年1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金融机构的总、分行/总部级有过培训服务的业绩案例(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

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2021年财报未经审计,则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6)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和近6个月内任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

7)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19年1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打印页面查询结果截图)。

8) 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从2019年11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且同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9)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0)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1)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3)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 张涛1326 1169 391

发售时间:2022年11月17日起至2022年11月24日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元人民币/包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12月8日上午9:00整。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您阅读这篇文章花了0
转发这篇文章只需要1秒钟
喜欢这篇 0
评论一下 0
凯派尔知识产权全新业务全面上线
相关文章
评论
试试以这些内容开始评论吧
登录后发表评论
凯派尔知识产权全新业务全面上线
阿里云创新中心
×
#热门搜索#
精选双创服务
历史搜索 清空

Tel:18514777506

关注微信公众号

创头条企服版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