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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名单解读】关于中山市工业互联网与数字赋能平台(第一批)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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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中山市工业互联网数字赋能平台项目认定与奖励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中山市工业互联网与数字赋能平台认定工作,经专家评审,现对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

那么申报中山市工业互联网数字赋能平台应该具备哪些条件以及可以申报哪些相关政策呢?下面为你解读。

>关于中山市工业互联网与数字赋能平台(第一批)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扶持政策:

方向一、支持高水平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数字赋能平台建设

每年奖励不多于5家标杆平台,每家标杆平台公司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每家平台公司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一)支持租赁办公场地。支持平台公司或标杆平台公司单个奖励对象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支持落地建设。标杆平台公司按不超过实缴注册资金的20%给予标杆平台公司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支持建设展示中心。对标杆平台公司按照不高于展示中心总建设投入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四)支持建设示范产线。标杆平台公司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和软件费用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的奖励,每个标杆平台示范产线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五)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平台公司或标杆平台公司在各级财政资助总金额不超过投资总额的前提下,按照国家和省奖补总额的1:1配套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方向二、提升平台数字化智能化服务能力

每家平台公司每年数字化智能化服务的奖励额度合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标杆平台公司每年奖励额度提升至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六)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平台公司或标杆平台公司按照不超过实际执行合同金额的30%给予奖励对象一次性奖励,单个服务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七)支持建设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平台公司或标杆平台公司按照不超过与企业签订实际执行服务合同金额的50%给予奖励对象一次性奖励,单个服务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八)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生产共享工厂。平台公司或标杆平台公司按照平台公司或标杆平台公司在该数字化生产共享工厂建设中承担的信息化服务合同金额的50%给予奖励对象一次性奖励,单个服务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九)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集群协同工厂。平台公司或标杆平台公司按照平台公司或标杆平台公司在该数字化生产共享工厂建设中实际承担的信息化服务合同金额的50%给予奖励对象一次性奖励,单个服务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十)支持建设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平台公司或标杆平台公司按照不超过与企业签订实际执行服务合同金额的50%给予奖励对象一次性奖励,单个服务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十一)支持为企业提供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平台公司或标杆平台公司按照不超过《目录》对应服务项金额的50%给予平台公司奖励;对标杆平台所实施的符合条件的单个企业服务项目,按照不超过《目录》对应服务项金额的100%给予标杆平台公司奖励。奖励对象因服务同一企业而获得的奖励金额每年合计不超过30万元。

(十二)支持提升企业使用率。平台公司或标杆平台公司中山活跃企业数量超过100家的平台,每额外新增1家活跃企业给予奖励对象奖励最高不超过1万元。

方向三、支持平台汇聚数字化智能化产业生态建设供给资源池

本方向每年每个奖励对象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十三)支持汇集工业APP。标杆平台按最高不超过1万元给予标杆平台奖励,每年每个标杆平台奖励不超过100个工业APP。

(十四)支持引进落地数字化智能化产业生态。标杆平台中对在中山取得工业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或取得智能装备专利权,并成功应用的新落户中山产业生态企业,每个产业生态给予标杆平台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年每个标杆平台奖励不超过10个产业生态企业。

(十五)支持培育优秀工业APP。对由平台公司或标杆平台公司、或与企业合作申报,获评国家、省、市级工业APP等优秀解决方案的,每个分别给予奖励对象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方向四、支持培育数字化专业人才

(十六)支持数字化人才培训。对平台公司或标杆平台公司每年按照培训人员数量、培训时间及经考核合格后出具的培训认证证书等情况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方向五、支持平台赋能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

(十七)支持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诊断咨询。在产业集群已认定或入选国家、省、市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后,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重点支持省认定的试点起步区开展诊断咨询工作。

(十八)支持建设重点产业集群数字化服务子平台。按每个集群数字化服务子平台给予标杆平台公司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政策依据: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工业互联网与数字赋能平台项目认定与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若想了解更多地方的补助政策,可查询:

>更多的各地政策实时通知<

公司名称

中山中软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鑫光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中山鑫泷科技有限公司

扶持金额(万)

0

4375.72

0

荣誉

0

62

0

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

-

252.5

-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

-

名优高新技术产品

-

-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107

-

高新技术企业

-

-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资金

-

-

工业互联网与数字赋能平台

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

-

工业设计大赛

-

-

创新标杆企业

-

-

贷款贴息资金

-

227.10475

-

信息技术产业发展

-

30

-

贷款贴息

-

40.15

-

首台(套)研发专题

-

139

-

知识产权

0

268

0

发明公布

0

102

0

发明授权

0

42

0

实用新型

0

93

0

软著

0

31

0

 

若想了解更多企业的资质获奖补助情况,可查询:

>企业科技创新数据的对比,快速了解获得该项目荣誉的企业还可申报哪些项目<

可申报的企业条件分析

申报项目:中山市工业互联网与数字赋能平台

申报条件

1.平台和标杆平台认定基本条件。

(1)平台公司或标杆平台公司是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电信运营商中山分支机构。

(2)平台公司须承诺3年内完成60家及以上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完成30家及以上企业信息化管理人员培训。

(3)落地工业互联网平台需拥有知识产权,为企业提供研发设计、生产管控、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等工业云化服务。

(4)落地数字赋能平台需拥有软件或智能制造知识产权,在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细分业务场景有个或多个解决方案。

(5)平台公司或标杆平台公司须承诺自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迁出中山。

(6)平台公司或标杆平台公司原则上专用工作场地面积应不低于300平方米。

(7)平台公司或标杆平台公司原则上从业人员15人以上。

2.标杆平台的补充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工业互联网标杆平台或数字能标杆平台的企业,是标杆平台总部迁入中山市内、或在中山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或由所属单位授权在中山合作运营的中山企业。

(2)标杆平台公司须承诺3年内完成200家及以上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完成100家及以上企业信息化管理人员培训。

(3)落地工业互联网标杆平台需拥有知识产权,平台能力符合《工业互联网平台评价方法》所描述基础共性能力。

(4)落地数字赋能标杆平台在解决方案整体数量、行业领域覆盖率、复杂场景突破性、技术先进性、成效显著效果、可复制推广性等重点方面取得成效,并推动其数字产业生态聚集。

(5)数字化服务类标杆平台具有软件部署管理能力、大数据管理与挖掘能力。智能制造类平台具有智能装备业务数据和控制数据的采集、分析能力。

>最新申报通知: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中山市工业互联网与数字赋能平台认定的通知<

若想咨询更详细,可联系以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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