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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取消!新管理办法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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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2023-02-24 16:04 抢发第一评

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第 163 号令,新修订的《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新办法取消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的要求,明确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造价咨询”且配备与承接业务相匹配的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企业均可开展造价咨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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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要求

随着建筑业转型升级,建设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及“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推进,老办法已不能适应行业发展和管理需要。

  • 1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取消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按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开展造价咨询业务,并配备与承接业务相匹配的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对出具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新办法要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对出具的造价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根据注册专业和级别执业并在成果文件上签字盖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加强对注册造价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分支机构统一管理。还规定了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禁止性行为。

  • 2

    新办法要求,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对有不良执业记录的、出具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有重大偏差的等6种情形进行重点监管。建立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实施信用信息动态管理。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规定列入合同价款,专款专用。

图文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官网

责任编辑:线上事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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