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普陀区加快引进和培育区域产业导向企业,推动产业转型和能级提升,进一步提升总部经济对区域的贡献程度,依据《普陀区服务企业发展工作实施意见》(普投资规范〔2022〕1号)相关文件精神,我委将启动2022年度普陀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相关政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对国家、上海市新认定的跨国公司投资性地区总部和管理性地区总部,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2、对市新认定的跨国公司总部型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16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在本区购买、自建或租用办公用房自用的,给予一定支持;在认定后,年营业收入超过6亿元的,给予最高不超3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3、对市新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1、在普陀区依法设立,信用记录良好,并符合区域产业导向的企业和机构;2、单位符合上海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相关条件,并经市级最终评审认定。2、《申请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样张附后)4、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外资研发中心的批复(市商务委认定文件)5、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合同、发票,或自建办公用房的发票、房地产权证等相关证明(购房资助提供)6、租赁办公用房的租赁合同、发票以及房屋产权人的房地产权证,并提供相应的租金计算公式(租房资助提供)以上材料除第1项申请表、第2项承诺书为原件3份以外,其余均为3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多页材料加盖骑缝章。将《申请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扫描成不大于1M的PDF文件,使用法人一证通上传至信用普陀http://www.shpt.gov.cn/xypt/promise/page_xycn.html企业申报时间: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31日(逾期不受理)。各重点地区投资促进分中心负责扶持项目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区商务委负责具体审核,并会同区发改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投促办及其他相关部门,对扶持项目和扶持金额进行联合审议,审核结果经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对区内经市级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经审核、公示准予扶持后,一次性予以拨付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