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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200万!2023年南京市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入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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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比目镜平台

受理部门:南京市农村农业局

比目镜平台-企业科创数据立项查询-科技政策推送查询

科技创新是现代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工业领域如此,现代农业更是如此!为了促进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南京市农村农业局近日发布《2023年南京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入库项目申报指南》,拟扶持一批市级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01申报主体

1、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项目。经工商注册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信用良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其中,粮油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综合基地核心面积100亩以上;蔬菜、果树和观赏植物类等设施园艺基地核心面积50亩以上;现代智能化种苗繁育中心、植物工厂基地核心面积2000㎡以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等科技型田园综合体核心基地面积100亩以上;畜禽养殖类需达到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要求;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连片规模达到100亩以上;农产品加工、农业投入品生产等企业,原料主要来源于南京地区农业生产主体或在南京建有原料生产基地。申报时需提供近期内成果转让(应用)协议及资金往来凭证,协议上有财政资金分成的,实行一票否决。

2、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创新项目。高校院所或具有自主科技研发团队(至少具备3名相关技术人员,且其中至少1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乡村振兴技艺师职称)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申报。申报时需提供成熟度较高的项目创新技术路径论证报告。高校院所资金不能在区财政划转,或50%以上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方面固定资产不能落实生产主体使用的,可协商合作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牵头申报。

3、“一区一中心”公共平台及园区企业创新项目。孵化基地、展示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由园区公共服务平台运营公司申报,申报时需提供园区立项文件;新建重点实验室、公共研发平台、检测中心等创新平台,由入园高校院所或高校院所平台注册的运行公司申报,申报时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三站三中心”平台建设由经市级以上认定的入园企业申报;入园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申报主体为园区内注册的,达到上述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建设申报要求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上述项目,上一年度存在农业项目无故放弃(含验收不合格),或因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安全问题被通报处理的主体不得申报。

02

补助标准

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扶持资金不超过 50万元(含)/项;

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创新及入园企业“三站三中心”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扶持资金不超过 30万元(含)/项;

“一区一中心”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扶持资金不超过200万元(含)/项。

注:高校院所、“一区一中心”国资企业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需配套,其它项目按区文件执行。

03

申报要求

此次项目申报不限于储备项目单位。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研究《2023年南京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1)中各项指标要求,紧密结合南京农业主导特色产业,认真撰写《2023年南京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入库项目申报书》(格式,附件2)、《2023年南京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拟入库项目汇总表》(附件3)和《2023年南京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入库项目技术路径论证报告》(格式,附件4)。

需要了解企业是否可以申报该项目,请联系政策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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