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移动端
创头条企服版APP

【申报解读】关于开展2023年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第四批)通知

2820

来源:比目镜平台

比目镜平台-企业科创数据立项查询-科技政策推送查询

遵循“优中选优、选优培强”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选取具有一定规模实力、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对经济贡献较大且带动能力较强的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企业为试点扶持试点企业通过本计划的各种集约化发展路径提升综合竞争力,力争用5年时间,推动试点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现开展2023年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第四批)申报工作:

★最新申报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第四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获取更多的政策通知、公示信息、奖补政策,可以关注比目镜

部分地区公示名单:关于2022年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第三批)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申报要求: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6000万元;

2、近两年每年营业收入增长均不低于10%;

3、近两年利润总额均为正数;

4、企业上年度经济贡献额地方留成部分不低于150万元;

4、须具备下列两项(含)以上成长驱动因素(成长驱动因素作为试点企业遴选的重要指标,其中科技创新驱动因素为必选项):

(1)产业链整合驱动。通过对上下游企业形成纵向约束、产生一定集聚效应的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落户我市不少于3家,或与本地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合作不少于3家。

(2)科技创新驱动。试点企业应具有持续科技创新能力,并取得比较明显成效:一是获得2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10项以上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二是研发投入比例不低于3%,或获得博士后工作站、省级(含)以上重点实验室、省级(含)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认定;三是实施了技改项目或拟定了技改项目计划。

(3)质量品牌驱动。试点企业应注重质量与品牌发展,一是主持(参与)制(修)订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二是获得国家、省有关质量或品牌认证:如ISO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行业内具权威性的其他质量体系认证等,如中国驰名商标、有效期内的“中华老字号”、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等。

(4)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认定的企业优先考虑。

以上为简单总结的申报对象、条件和补助标准,针对该项目,想知道本单位是否合适申报,以及具体的申报条件、资助方向、扶持措施等具体内容,可以联系咨询技术顾问:胡先生13725858503

对比目镜平台感兴趣吗?一起加入我们吧,政策合伙人!

34.jpg

#政策解读##高新服务新闻资讯#

政策尽知 红利尽享

政策推送 实时通知

政策解读 应有尽有

企业荣誉 一目了然


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您阅读这篇文章花了0
转发这篇文章只需要1秒钟
喜欢这篇 0
评论一下 0
凯派尔知识产权全新业务全面上线
相关文章
评论
试试以这些内容开始评论吧
登录后发表评论
凯派尔知识产权全新业务全面上线
阿里云创新中心
×
#热门搜索#
精选双创服务
历史搜索 清空

Tel:18514777506

关注微信公众号

创头条企服版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