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规〔2021〕1号)和《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专项操作细则》(浦科经委规〔2021〕6号),现发布“2023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专项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企业需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
注:各重点区域内企业由各区域专项政策支持。
二、资助内容
企业每年度可申请20万元创新券额度,用于在创新券受理平台上采购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技术转移等科技服务项目,服务合同完成并经审核后,可按不高于合同金额的40%享受创新券资助。
申报单位信用无重大不良记录。凡有科技发展基金逾期等异常项目的单位,本专项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从优不重复享受专项资金政策。
三、申报流程
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形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1、评价入库。申报单位自行访问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html/),取得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2、申报单位访问浦东新区财政投入专项综合服务平台(https://czkjzx.pudong.gov.cn/web),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在线填写申请表,并将有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上传,申领创新券额度。附件包括:
(1)企业申请创新券前一个月完税证明;
(2)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汇算清缴表
(3)其他通知的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与科技服务机构完成服务后,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在线填写申请表,并将有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上传,申请创新券兑现。附件包括:
(1)服务合同原件;
(2)服务发票原件;
(3)合同支付相关证明材料(银行转账凭证等);
(4)相关产品或结果证明材料原件;
(5)企业创新券兑现申报前一个月完税证明;
(6)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汇算清缴表
(7)其他通知的证明材料。
材料要求PDF格式,清晰可辨,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并自行存档三年备查。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区科经委将取消其一定年限内申报基金项目的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四、受理时间和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2023年7月6日至12月31日
业务咨询:张老师,50796185,13817573225
技术支持:技术支持:20231082-891,18917642195
来源: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15901996329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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