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个方面指标。
01专业化指标
政策原文: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1)从业年限新标准新版标准中,如无特殊说明,所称“以上”、“以下”,包括本数;所称的“超过”,不包括本数。在计算评价指标得分时,如指标值位于两个评分区间边界上,按高分计算得分。可提供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02精细化指标
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1)信息系统支撑:新版标准中,增加了对数字化发展的要求。核心业务采用的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研发设计CAX、生产制造CAM、经营管理ERP/OA、运维服务CRM、供应链管理SRM等。
(2)管理体系新标准: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相关管理体系认证包括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包括UL认证、CSA认证、ETL认证、GS认证等。建议提供的证明材料:1、企业核心业务采用信息化支撑材料,购买的合同、发票或者立项报告、结项报告以及使用的相关截图2、企业获得管理体系证书。
03特色化指标
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新版标准将市场占有率由省内排名改为全国市场占有率,提高了对企业在全国细分行业影响力的要求。可提供的证明材料:企业产品的注册商标、认证证书、以及企业取得的质量管理体系等相关证书。
04创新能力指标
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
(一)一般性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1、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
2、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二)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以下一项即可:
1.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2.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
(1)新版标准进一步明确了不同规模企业的研发投入比重。
(2)专利成果新标准:拥有2项以上主导产品相关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新版标准剔除了对Ⅱ类知识产权的可选要求,明确了企业所拥有的Ⅰ类知识产权的实际效益要求。“主导产品”是指企业核心技术在产品中发挥重要作用,且产品收入之和占企业同期营业收入比重超过50%的产品。“Ⅰ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
(3)创新直通条件新标准: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满足任意一项即可。新版标准中,增加了创新能力可直接判定合格的直通条件。国家级科技奖励包括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以及国防科技奖。
可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般性条件:企业审计报告、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共建研发机构证明材料(设立文件、合作协议、研发机构制度、研发机构认定文件等)、企业研发人员占比情况,以及研发人员社保、证书等、知识产权证书。
直通车条件: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的证明材料。
05产业链配套情况
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产业链环节新标准:新版标准明确了企业应当在产业链上实现关键技术和产品产业化应用的作用,剔除了尚未完成研发或技术尚未应用的企业。
可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为大企业或者大项目提供配套产品的合作协议;2、科技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论文、入选产品名录(创新产品征集名录)、名优高新技术产品、科学技术奖、在国家级战略新兴产业期刊发表论文,对应期刊发表论文,及对应收录的网站链接。
06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
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领域指标新标准:新版标准将企业产品领域由工业“四基”扩展为“六基”,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天航空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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