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记者从义乌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为加快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大众创业活力、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该局近日正式出台了《义乌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今后,众创空间无论是从事创客孵化,还是投资促进众创或培训辅导创客,只要通过相关部门认定,均可享受政府给予的资金补助。
不同的众创空间
享受不一样的补助
据义乌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认定的义乌市级众创空间,将按以下标准给予补助:
创客孵化类众创空间——经验收评价合格的,前三年每年按免费创客工位数给予3000元/工位的补助。
投资促进类众创空间——根据建筑面积按3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培训辅导类众创空间——按免费培训成功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助,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助。
“义乌市级众创空间被认定为金华市级、省级或国家级众创空间,且需由义乌市财政给予同类补助的,按最高标准给予补助,不重复享受。”该负责人说,管理办法所指的“众创空间”, 是指在义乌市范围内由独立机构运营,为创业者创新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创业场所和综合服务的平台。众创空间按其提供创业创新服务内容可划分为创客孵化类、投资促进类和培训辅导类。“对众创空间的指导、服务和认定,由义乌市人力社保部门负责;义乌市级众创空间的建设和推荐工作,由各镇(街)及相关部门负责。”
申报义乌市级众创空间应具备哪些条件?该负责人说,首先要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和固定的办公场所,运营管理机构是在义乌市注册的独立法人,设立宗旨是服务创业者创新创业,有自主产权或租期不少于3年的场所。其次是要有专职的管理团队和健全的管理制度,运营管理机构配有不少于3名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管理运营人员,具有完善的创业主体准入和退出、财务管理、档案管理、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
其中,创客孵化类众创空间要有可提供不少于50个免费创客工位,每个工位面积原则上应不少于7平方米(含公共服务面积),配备必备办公设施、光纤接入(WIFI覆盖)等。
投资促进类众创空间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已累计为不少于10个创业企业、团队、个人,通过收购初创成果、天使投资等方式实现融资1000万元以上。
培训辅导类众创空间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备同时容纳30人以上的培训教室不少于2个。同时要具备系统、完善、有效的创业培训课程(经义乌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备案),拥有固定的专(兼)职培训辅导老师不少于3名,年度成功培训不少于300人。
每年集中认定两次
向义乌市就业局申请
据了解,义乌市级众创空间每年集中认定两次。具体工作流程为:
由运营管理机构向义乌市人力社保局所属的义乌市就业管理服务局(以下简称“义乌市就业局”)提出众创空间认定申请。递交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义乌市众创空间认定申请表》;运营机构独立法人的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运营团队名单;入驻团队(个人)名单;入驻协议;场地使用证明;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方案(重点阐明现有资源和基础条件、运营机制、可提供的服务内容、目前已取得的工作成效以及下一步发展方向和工作计划等)。
义乌市就业局接到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初审和现场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报经义乌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由义乌市人力社保局下发认定文件。
经认定的义乌市级创客孵化类众创空间,实质运营每满一年,义乌市人力社保局按认定条件标准开展验收评价。符合认定条件,且创客工位入驻率达60%以上的为合格。
“我们还建立了众创空间年度评比机制,由义乌市人力社保局组织众创空间评比,每年评一次。根据量化打分排名,排名前20%的,分别给予20万元的奖励。获得省、国家级众创空间评比奖励的,给予1:1配套奖励。”义乌市就业局有关负责人说,该局将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众创空间进行补助资金的审核与拨付。“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支持的,将取消其相关资格、收回财政资金,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责任主体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亚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