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教育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一系列战略举措的重要组成部分。”山东大学校长樊丽明日前撰文指出,高校应把创新创业教育作为创新办学体制机制、全面推进综合改革的重大课题,作为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一流大学的重大机遇,作为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自觉行动,全面加以推进。
樊丽明分别从育人环境、人才培养体系、政策保障机制等方面加以论述并指出,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要求高校充分认识和把握互联网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整合校内校外、国内国外、线上线下的优质资源,创新教学模式,全方位构建国际化、开放式的育人环境。例如,通过组建创新创业学院统筹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以国家级工程训练中心为基础,以校、院两级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和教学、科研等各类实验室为支撑,以校外实习、实训、实践教育资源为依托,深化校企、校地、校际、国际合作,打造创新创业联盟,构建创新创业教育平台。此外,高校应积极搭建“众创”空间,建设“创业孵化服务园”,营造“创客”氛围,激发学生创业激情,为有创业意愿的学生提供交流与发展平台,为有基础、有能力的学生提供创业服务。
樊丽明指出,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就是以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为导向,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全面深化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教学方法改革,推动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积极探索产教协同、科教协同等育人模式,实现学生、教师和课程的全覆盖。对于高校而言,重点是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要强化创新创业教育主题,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推动人格培育体系与知识培育体系一体化。在价值观塑造方面,引导学生在多元文化交流激荡中养成正确的价值取向,把创新创业基因融入价值观;在思维训练方面,让学生不仅具备批判思维、求异思维和创造思维,而且具备系统思维、战略思维以及多学科交叉思维;在能力培育方面,让学生基于竞争与合作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具备国际竞争力。二要加强互联网环境下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不断丰富数字化资源,打造基于网络信息技术的“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新模式。三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的系统化培训,形成开放式、动态化的创新创业导师聘用机制,建立专兼结合的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
樊丽明认为,创新创业教育对高校来说既是一项新工作,又是一项涉及人才培养全局的工作;既需要以重点工作带动,更需要制度保障和政策推动。高校应坚持“广覆盖、全过程、普受益、可持续”的指导思想,通过健全保障机制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深化学分制改革,建立学生创新创业档案,制定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转换制度。加大经费投入,促进创新创业教育可持续发展,设立专项资金并纳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多渠道筹措社会资金,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和“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等,以多种形式为自主创业学生提供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