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3斤、红酒3箱起、啤酒一直喝”——近日,代驾软件e代驾宣布上线“e代喝”服务,覆盖北京、上海、广州等全国一线二线36个城市。如同叫代驾一样,用户打开地图就可随时随地叫人代喝酒,也可以注册成为“代喝牛人”。消息一出,众多网友纷纷感叹,网上流传的代喝酒段子真的变成了现实。
从代驾到“代喝”,借助互联网的创新事物可谓令人大开眼界。“e代喝”平台的出现,看似可以满足一部分人喝酒或“拼酒”的愿望,但实际情况并不那么简单。
一般而言,能够坐在一个酒桌的,或者是亲朋好友,或者是同事同学,或者是业务往来关系。主宾之间均互相熟悉,至少互相认识。聚会饮酒不过是交流感情,增强认识,促成合作的一种手段。在这一场景下,假如有人花钱请了一个海量的“酒友”,恐怕不仅达不到助兴目的,反而会扫了其他参与者的兴致。因为这违反了酒桌文化这一特殊社交活动的基本伦理,代喝者成了搅局者,雇佣者更可能成为另类,不容易被同桌者接纳。
当然,更重要的是,即便雇佣者与代喝者达成默契,以朋友身份参与酒局,其潜在的法律风险也不容小觑。
代喝者可能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忽视自身实际酒量,加之系受雇于人,往往会主动承担与他人拼酒的任务。一旦因饮酒过量,于自身是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对于雇佣者乃至同桌者而言,很可能因为没有尽到劝阻责任,甚至怂恿代喝者与其他酒友拼酒,而将自己置于担责境地。即便代喝者饮酒量未超过在平台注册时登记的量,且与雇佣者达成了“后果自负”协议,在“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的原则下,雇佣者和其他劝酒者仍难逃责任。
而在这一点上,“e代喝”也存在推卸监管责任的嫌疑。据报道,有“e代喝”工作人员称 “如果发生意外,一切后果由用户自己承担解决,和平台无任何关系。”而且,在注册成为“代喝牛人”时,用户无需实名制,地址、性别和酒量等信息均可以自行填写。根据《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e代驾”有责任对通过平台进行的活动进行监管,一旦发现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应当采取相关措施,否则也需要视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简而言之,代人喝酒不像代驾、替人跑腿、送外卖、收快递那样简单和具有可替代性。作为一个有违传统习俗、社交习惯、酒桌礼仪,且存在难以预料法律风险的“互联网+代喝”,很可能最终沦为炒作的噱头。
值得注意的是,从代驾到代喝,从共享单车到共享床铺……一些互联网平台正陷入创新乏力、泥沙俱下的境况。创新固然应该鼓励,但这种脱离实际、“脑洞大开”,且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创意,还是少些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