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半内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受害投资人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1月14日,备受关注的“e租宝”平台的21名涉案人员被北京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e租宝”平台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会执行局主席丁宁,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持有枪支罪及其他犯罪。此外,与此案相关的一批犯罪嫌疑人也被各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e租宝”这股妖风吸金有道,风力强劲,不可谓不成功。一年半内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受害投资人多达90万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从其挥霍角度,老板光送给别人的钱就超过10亿;此外,为吸引投资做好表面文章,造假项目光买资料就花了8亿;东窗事发,罪证数量佐证其犯罪之成功——80袋罪证埋于地下,光挖掘机就挖了20小时……
何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说白了,就是把你的钱给我花,我许给你的是一个高息美梦。说起来简单得很,所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过就是(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如果外加挥霍性投资或者消耗性指出导致财产不能偿还的情形,则又构成了集资诈骗罪。而且,生活中不乏这样的案例和警示,故而,我们想问,“e租宝”的妖风是怎样卷走公众资金500亿的?何以如此成功,让无数金主竞折腰。
一者,人们急于投资的愿望与相对不足的金融知识。据统计,截止2015年1月末中国人民币存款余额122.41万亿元,同比增长13.7%,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去年同期高1.6个和0.7个百分点。其中12月住户存款就增加4830亿元。但是,2015年标准普尔公布《全球经济素养调查》报告,数据显示仅有45%的中国人会计算储蓄所得复利,其余基本理财知识更知之甚少,把钱入在银行的定期存款仍是我国家庭主要的理财方式。
二者,人们想发大财的贪心被互联网金融的幌子所诈骗。相对低迷的股市,收益率不高的基金,利率更低的存款等,更是让人们不满足于当下的低回报渠道,同时,以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的“e租宝”,以“互联网金融”的名义招揽客户,并且借助虚构租赁项目等手段,高达14.6%的年利率让民众失去抵抗,落入其彀中。
三者,金融监督的相对不够给力。“‘e租宝’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庞氏骗局。”在看守所,昔日的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总裁张敏说,而且, “e租宝”上95%的项目都是假的,然而,这个只要有有效监督,就可以避免的庞氏骗局,却依然得以成功,钻的也有金融监管不力的空子。
如今,“e租宝”的吹起泡泡已破,我们希望这次骗局能够带给我们足够的警示,杜绝后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