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省科技厅网站发布了包括成果转化专项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研究、国际科技合作在内的系列项目,有申报需求的企业可以关注一下哦~
项目一:2018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
部分申报通知内容:
1、本年度专项资金项目按重大产业创新专题(A类)和国家高新区联合招标(B类)两大类进行组织。
2、项目资金支持综合运用无偿拨款、贷款贴息和后补助(事前立项事后补助)三种方式。
3、重大产业创新专题(A类)项目组织实行限额申报,国家高新区联合招标(B类)项目由省科技厅与各联合招标方共同组织。
3、加强项目知识产权审核,鼓励产学研合作。申报企业须提供与项目相关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鼓励提供检索分析报告)。
4、申报企业有产学研合作但未建立“校企联盟”的,需登 录江苏省产学研合作智能服务平台(www.jilianonline.cn),进入江苏省科技服务社会“校企联盟”备案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在线填报。
5、本年度重大产业创新专题(A类)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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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二:2018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
部分申报通知内容:
1、本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竞争项目组织实施。
2、重点项目每个课题省资助经 费一般不超过200万元。竞争项目省资助经费一般不低于120万元。
3、本年度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个设区市限报12项(含县、市、区的申报指标)。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常熟市、海安县各增报1项。
4、各地申报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含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的占比不低于60%。
5、汇总申报项目后,将项目汇总表连同正式申报材料于2018年3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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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2018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
部分申报通知内容:
1、2018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重点项目围绕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和年度重点科技工作,采取委托研究方式组织。面上项目由申报单位根 据指南自主选择申报。
2、重点项目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面上项目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3、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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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四:2018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
部分申报通知内容:
1、本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按照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后补助项目三类组织推荐。
2、重大前瞻性技术创新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重大品种和物质装备创新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重大科技示范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元。
3、面上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
4、重大品种后补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一般品种后补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
5、各设区市市区限报8项,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常熟市、海安县、灌云县(2017年度省科技信用良好单位)限报6项,其他各县(市)限报3项。
6、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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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五: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部分申报通知内容:
支持重点:(一)重点国别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二)“一带一路”技术合作项目、(三)创新国际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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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六:2018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
部分申报通知内容:
1、支持重点:1)重大科技示范、2)临床前沿技术、3)医药、4)社会发展面上项目
重大科技示范项目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鼓励承担单位按照自筹经费与省资助经费2:1的比例提供自筹资金。
2、临床前沿技术项目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鼓励承担单位按照自筹经费与省资助经费1:1的比例提供自筹资金。
3、医药项目,每个项目申请后补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择优支持完成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并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注册批件的药物,每个项目申请后补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其它项目申请后补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4、社会发展面上项目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0万,鼓励承担单位提供自筹资金。
5、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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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七:2018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部分申报通知内容:
2018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按照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和面上项目两类组织申报。
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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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八:2018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部分申报通知内容:
支持重点:(一)科学与工程研究类科技创新基地:1)重大科研设施预研筹建、2)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二)资源共享与科技服务类科技创新基地: 1)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2)科技服务骨干机构能力提升;(三)创新服务机构建设与奖补: 1)新型研发机构建设、2)新型研发机构奖补、3)龙头骨干企业(跨国公司)独立研发机构建设、4)技术转移机构补助、5)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自主科研经费。
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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