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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将享受多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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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陕西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就业渠道的同时,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需求向导的原则,进一步加快基层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建设,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低成本、全方位、专业化的综合服务平台,吸引高校毕业生进入园区发展。到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陕西省将给予创业研发项目支持。陕西鼓励高校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在基层联合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助推优质项目落实转化;鼓励高校毕业生利用闲暇时间,通过互联网远程技术以多种形式为基层发展贡献才智;支持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参加创新创业大赛推动成果转化,实现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引导新兴业态与传统行业融合,发展创业就业新模式、新形态。

  积极落实好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根据自身专长、区域经济特色开展创新创业。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网络创业,如符合条件,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缴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由高校毕业生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陕西省给予企业认定、资金筹集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陕西省支持高校毕业生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等方式,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鼓励其兴办、合办农林牧等经济实体和家庭农场,对其中符合扶贫扶持政策、农业补贴政策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支持;加大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力度,鼓励到基层创新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一线“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产业发展。

  发挥财政、信贷、创投以及社会公益等各类资金的作用,拓宽创新创业融资渠道,为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结合高校毕业生创业需求,采取放宽抵押担保要求、发放信用贷款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注重发挥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定向引导作用,对在校博士、硕士联合创业的,按规定给予最高50万元的创业基金贷款;对于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有参军入伍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申请创业基金贷款时,申报年限放宽至毕业7年以内;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新创业。(郭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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