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通州区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18〕5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众创空间发展,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依据《通州区众创空间认定办法(试行)》(通科发〔2018〕2号)相关要求,现启动2018年通州区众创空间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征集要求
符合《通州区众创空间认定办法(试行)》(通科发〔2018〕2号)文件相关要求。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填报“通州区众创空间认定申报书”,与附件证明材料一起装订成册,并在规定期限内递交纸质、电子版材料。项目申报材料,一律使用A4纸张,同相关附件合并胶装成册,根据要求签字、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在申报材料加盖骑缝章。提交附件目录,不同类型的附件材料之间用空白页隔开,并在空白页上注明是哪一类附件。
(二)附件相关证明材料
1.申报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众创空间服务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3.孵化场地平面图;
4.上年度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获得资质证明材料;
6.获得融资的入驻企业信息(含投资机构名称、投资轮次,投资额度等),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投资协议、资金到位证明等;
7.入驻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附入驻企业入驻协议复印件完整版;
8.关于企业入驻条件及毕业条件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包含在孵企业筛选机制、毕业与退出机制等;
9.聘请创业导师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导师名单(含姓名、单位、职务等信息)、聘书等材料;
10.创新创业服务主体活动相关证明材料;
11.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请各申报单位自行备份,申报材料概不退回。
四、材料报送
材料受理地址:通州区科委生产力促进中心103室(通州区梨园南街326号9号楼)
联系人:燕艳、温兴茂
联系电话:89526652转1031、1032
附件1:通州区众创空间认定办法(试行).doc
附件2:通州区众创空间认定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