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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开展“浙江好项目·2018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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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财政局、金融办,共青团(市、区、县)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举办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企业函〔2017〕55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1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我省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搭建服务平台,拓展创新创业融资渠道,激活创业创新活力,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切实推进我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发展。现就组织开展“浙江好项目·2018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落实浙江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加快建设一批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支持企业推进全面创新,引导资本流入实体经济,推进“制造强省”和“信息经济强省”建设,重点围绕八大万亿产业培育和“10+1”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发现一批制造业和信息经济领域的“浙江好项目”,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为“浙江制造”注入新活力,培育我省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活动组织

本次大赛由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共青团浙江省委员会、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单位共同主办,浙江省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浙江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96871.com.cn)、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杭州分院等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包括做好宣传策划、建立大赛的网络报名平台和项目库、聘请专业投资机构和创业导师、组建项目评审委员会、指导和帮助各地办好选拔赛、组织举办全省总决赛、开展优秀投融资机构评选等工作。

大赛分各地选拔赛(区域赛、专题赛)和全省总决赛,选拔赛产生的优胜企业和团队进入全省总决赛,各地经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当地选拔赛事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做好参赛项目征集。请各地聚焦纺织、服装、皮革、化工、化纤、造纸、橡胶塑料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有色金属加工、农副食品加工等10个重点传统制造业及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面向创新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小升规”企业,“军转民”“民参军”中小微企业,以及创业创新团队组织好参赛项目。在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园、电商园、高校及科研院所等范围内做好大赛宣传和报名工作。大赛组委会将从报名参赛的项目中筛选出一批列入全省中小微企业“双创”项目库,做好项目的后续培育扶持,组织各级政府产业基金、相关投融资机构、专业化服务机构与入库企业开展服务对接。

(二)加强部门工作协同。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衔接,共同推动大赛顺利进行。经信部门做好牵头发动和具体实施工作,推荐优秀项目在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园、特色小镇落户并给予政策支持;财政部门在参赛项目的征集、辅导、评审等阶段,要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支持,组织当地政府产业基金及参股子基金的运营机构主动参与,积极对接大赛选拔出的好项目。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产业基金运作与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对各级政府产业基金及其参股子基金投资参赛项目的,财政部门应在政府产业基金绩效考评时作为重要考评指标,并视情采取相应的政府产业基金让利措施予以激励;金融办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融资平台为大赛中的优秀“双创”企业和项目提供金融支持;共青团把该项大赛纳入服务青年创业创新工作中整体谋划并积极组织青年参与,大力支持大赛的志愿者服务工作;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推进设立“浙江好项目板”,为大赛中发现的优秀企业提供挂牌优惠政策以及配套支持服务,并输送优质的创业导师资源。

(三)发挥产业基金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进产业基金管理模式创新,更充分、灵活发挥产业基金的杠杆放大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各地参照“浙江省天使梦想基金”的操作方式,采用“资助+期权+激励”相结合的方式,支持创新企业发展,形成创业创新重点示范效应。推动设立“浙江好项目”基金,重点投资获奖项目。

(四)加强大赛宣传力度。各级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及本系统各类宣传渠道,做好大赛的宣传发动工作,为赛事组织举办营造良好氛围。对大赛举办期间的各项活动、比赛中的优秀“双创”项目和“双创”典型给予官方宣传报道,并持续跟踪。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张云松 电话:0571-87758118

省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姜发根 电话:0571- 85156955

省经信委创业创新处        尚殿虎 电话:0571-87059130

“浙江好项目·2018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名称

浙江好项目·2018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二、大赛主旨

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

三、参赛条件

大赛按照创客组和企业组进行比赛。往届大赛总决赛获得名次的企业和团队不参加本届大赛。

1、创客组参赛条件。

1)在2018年2月1日前国内注册成立企业不足1年的,或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且拥有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大学生创业团队等),并计划赛后6个月内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企业无产权纠纷。

2、企业组参赛条件。

参赛企业应为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微企业,企业注册时间不少于1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经营规范明确,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非上市企业。

参赛项目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四、赛程安排

1、参赛项目征集

1)自主报名:所有参赛企业和团队登录“浙江好项目”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96chuang.com统一注册报名,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相关信息。未注册登记的参赛企业和团队不得参加大赛。

2)推荐报名:各类园区、特色小镇、高校和科研院所、投融资及金融机构均可推荐报名。省级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省级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省级创业之星企业应列入参赛对象。

项目征集时间:2018年2月1日-7月31日

2、赛区赛事

比赛选拔分为区域赛与专题赛。区域赛按照地域分地市赛及海外赛。海外赛拟在北美及欧洲地区组织开展,由大赛组委会另行公布相关计划。

1)地市赛

各市负责举办地市级赛事,原则上由各市、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负责承办,各地的小微企业园配合组织参赛企业与项目。各市根据评审规则和流程组织“浙江好项目”创新创业大赛的本地区赛事,通过海选赛、地市决赛逐级淘汰方式产生优胜项目。

根据区域行业特点,各市海选赛、地市决赛可按照制造业、信息经济、综合类分组进行。组织不少于5场海选赛、1场地市决赛,选送一批参赛项目(不少于10个)作为地市推荐项目上报省里。

各市对拟推荐入围省级复赛的企业、团队开展实地走访、项目审查等尽职调查工作,并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推荐入围省级复赛的名单。不接受尽职调查的企业、团队不得推荐入围。

比赛时间:2018年3月1日-8月31日

2)专题赛

专题赛聚焦中小企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聚焦军民融合等行业和专业领域关键技术和创新产品,由大赛组委会统筹项目征集情况,另行公布专题赛计划。各专题赛主办方依托大赛官网,负责本专题赛参赛项目审查,并组织赛事活动,赛事结束后向组委会推荐不少于2个优秀项目。

比赛时间:2018年5月1日-8月31日

3、省级复赛

大赛主办单位负责举办省级赛事,由省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承办,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协办。根据区域行业特点,将各市推荐项目按照制造业、信息经济、综合类分组进行复赛,并将比赛结果上报到大赛组委会。

比赛时间:2018年9月1日-9月30日

4、项目评审、尽职调查

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组对各市推荐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尽职调查,产生总决赛参赛项目名单在大赛官网(www.96chuang.com)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团队将参加“浙江好项目·2018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省总决赛。

评审时间:2018年10月1日-10月15日

5、全省总决赛

大赛组委会组织举办大赛总决赛活动,按照制造业、信息经济、综合类等不同行业类别决出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 总决赛时间:2018年10月下旬。

6、“创客中国”全国总决赛

根据“创客中国”赛事的推荐、评比、评审流程,将浙江好项目总决赛优胜项目推荐到工信部统一组织的2019年“创客中国”国家级赛事中去,参加评审及全国比赛。

全国总决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可获得相应的奖金和证书。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经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大赛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各主办单位要将大赛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定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活动开展,确定专人负责活动组织协调,确保完成各项活动。

2、扩大活动宣传。各地要根据大赛整体配套宣传方案,结合地区特点,广泛发动。特别是做好项目征集、海选赛、决赛等大赛各阶段在园区、特色小镇范围内的宣传工作。

3、做好配套活动。大赛组委会组织项目对接、创业培训、股改辅导等大赛配套活动。鼓励创业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积极参与大赛的相关活动,并提供专业服务。

4、定位公益活动。本次大赛活动不得向参赛企业、团队收取报名费用。大赛活动经费由大赛组委会负责筹措。

六、政策支持

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优秀企业和团队:

1、优先获得相关专业化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创业辅导和帮助;

2、优先推荐给银行业金融机构、大赛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进行融资支持;

3、提供并购、股改和上市等辅导培训;

4、选择在小微企业园等园区落户的,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一定期限的房租减免等优惠;

5、在浙江日报、政府官方网站等主流媒体进行发布和宣传;

6、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重点培育和扶持。

七、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员会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承办单位:浙江省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浙江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杭州分院

协办单位: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各市财政局

各市金融办

各市团委

支持单位:浙江省企业发展服务联盟

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联合会

浙江省青年创业协会

各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各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浙江好项目·2018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组  长:张  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岳  阳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沈  磊  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

盛益军  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王  征  共青团浙江省委员会副书记

于江涛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院长助理

成  员:劳俊华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创业创新处处长

叶光胜 浙江省财政厅企业处处长

叶笃银 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证券处处长

王  炜 共青团浙江省委员会青工部副部长

刘  兵 浙江省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刘勇声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建设办主任

王良荣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副总裁

杜金良 浙江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张云松 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负责人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由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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