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2311总体工作思路,加快打造创新创业先导区,规范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根据《青岛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青高新管办字〔2017〕18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18年区级孵化器认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料申报要求
(一)高新区内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可根据《青岛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填写认定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如实填写企业信息(见附件);
(二)纸质材料报送。请申报区级孵化载体认定的单位,将打印的认定申请表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签字盖章后一式两份于2018年5月24日(星期四)15:00前报送至创业大厦B座2702室,同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xq68686268@126.com,注明申请单位名称。
二、专家评审
请各申报单位提前准备5分钟PPT答辩,我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实地察看。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天惠 68686268
附件1:青岛高新区“蓝贝青苹果创业基地”暨区级众创空间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2:青岛高新区“蓝贝红苹果创业基地”暨区级孵化器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3:青岛高新区“蓝贝金苹果创业基地”暨区级加速器认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