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工信函〔2018〕835号
各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创业就业,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工作,优化中小企业人才结构,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意见如下:
一、加大宣传推广
在广州工信网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广州人社局网站以及市高指中心网站等网站上使用统一宣传图片链接到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百日招聘专栏,并利用微博、微信、QQ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请各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当地中小企业登录百日招聘专栏发布招聘信息。
二、做好服务对接
市工信委和市人社局结合“中小企业服务日”和“高校毕业生系列专场招聘会”,联合在5月-6月举办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专场活动和招聘会,各有关单位应积极组织中小企业、高校毕业生、各类创业就业服务机构等有关单位参加招聘活动。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区人社局和市高指中心要结合本地区院校分布、高校毕业生生源及就业意向等情况,推荐优质企业,通过网络、现场、入校等线上线下各类招聘形式,与高校毕业生实现对接。各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动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平台、双创示范基地等单位,市高指中心、各区人社局发动各类服务窗口平台,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和创业者提供便捷有效服务。
三、建立数据库
有条件的单位应积极推动创建各类中小企业信息库(中小企业信息库包含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区域等企业招聘和享受优惠政策所需要提供的信息),高校毕业生信息库(高校毕业生信息库包含但不限于:创业就业人员基本信息、就业诉求、岗位需求、就业区域等高校毕业生应聘和享受优惠政策所需要提供的信息)。
四、按时报送信息发布情况和经验总结
请各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在5-6月期间每月底将企业招聘信息发布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报至市工信委。各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区人社局要加强服务对接活动的监督管理,形成工作推进机制,并于5月31日和11月5日将半年度和年度的工作成果和经验总结(书面及电子版,各区人社局材料送各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汇总,由各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报送至市工信委。
(联系人:市工信委陈思宁,梁嘉殷,电话:83123881,83126534,邮箱:chensn@gz.gov.cn。市人社局彭罡、刘坤,电话:85584556、83379127,邮箱:1374864265@qq.com,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98号)
附件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企业招聘信息发布情况汇总表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