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是《中国制造2025》主攻方向,也是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要引擎。日前,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东省智能制造“1+N”带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下称《方案》),提出到2020年,我省要在重点行业领域培育30个左右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带动100个左右企业实现高水平智能化升级,确保山东智能制造水平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1”是指智能制造标杆企业,“N”是指由“1”带动辅导实施智能化改造的企业(简称“带动提升企业”)。我省将每年在重点行业培育10个左右智能制造标杆企业,这些企业通过对标辅导,复制、推广和应用其实施智能制造形成的系统解决方案,每年至少带动1个同行业、相关行业或产业上下游企业实现智能化升级,实现运营成本降低20%、产品升级周期缩短20%、生产效率提升20%、产品不良品率降低10%、能源利用率提高13%以上。
《方案》对标杆企业有着明确的筛选标准。据介绍,标杆企业需具有明确的智能制造研究方向和持续创新能力,已独立或与相关单位联合建立了创新团队,或与省级及以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了联合创新机制,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依托已取得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的智能制造模式和经验,标杆企业针对每一个带动提升企业要组建不少于5人的工程技术辅导团队(团队负责人需具备高级职称),为后者智能化升级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直至项目完成。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
经评审被认定为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财政部门将视其发挥带动作用的效果,统筹新旧动能转换及工业提质增效相关政策,给予奖励。每个被认定为标杆的企业3年内至少带动3家企业,并愿意向本省企业提供参观学习机会,未能完成带动目标的将追回奖励资金。
记者了解到,2018年度的山东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名单已发布。海尔集团公司、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盛瑞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国丰机械有限公司、泰安康平纳机械有限公司、青岛宝佳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7家企业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