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众创空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号)、《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国科发高〔2016〕23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科技部、广东省科技厅关于2018年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附件1),现开展我市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的申报及推荐工作。
请各申报单位对照备案条件(附件2)积极准备申报材料,于7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盖章件)一式5份、电子档(刻光盘)1份提交至深圳市孵化器协会(地址:南山区深南大道9996号松日鼎盛大厦4楼408)。
(联系人:盛颖萍86521510,郑泽淳88102064)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