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对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进行了较大调整,扩大了贷款对象范围,降低了贷款申请条件,放宽了担保和贴息要求,放宽了反担保要求和优化了贷款流程。
具体来看,一是扩大贷款对象范围。除原规定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外,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支持范围;将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由30%下调至25%,使更多小微企业成为贷款对象。
二是降低贷款申请条件。2016年以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贷条件之一是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房贷款、购车贷款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自提交创业担保申请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内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这个条件的时间范围长、人员范围广,而且查询、评估也比较困难,客观上为九类人员增加了贷款难度。现将这一条件调整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操作难度降低,查询有贷款记录的人员和时间范围减小,只查询贷款时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即可。
三是放宽担保和贴息要求。对已享受财政贴息支持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形式支持。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对非贫困地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第二年也全额贴息。
四是放宽反担保要求。要求聚焦第一还款来源,鼓励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在不断提高风险评估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取消反担保。要求对获得市(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原则上取消反担保,鼓励个人和小微企业创先争优。
五是优化贷款流程。鼓励各地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受理、材料审核、征信查询等贷款手续和担保手续实行一次性办结,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电子化审批流转模式,方便个人和小微企业办理手续。为防止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弄虚作假和有关部门违规经营及套取、骗取财政资金,要求各地应在杜绝个人敏感信息泄露的前提下,对贷款拟发放对象提前公示,增加贷款审核发放、资金拨付等情况的透明度。
截至今年5月末,贵州省创业担保贷款余额33.1亿元,其中,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余额30.04亿元,占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