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无虚席 永不落幕Ⅰ互联网运营体系&商务合同风险&前沿政策解读专场
由创业无忧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发起的“互联网运营体系&商务合同风险&前沿政策解读专场”于2016年12月14日在上海题梦众创空间完美谢幕。
创业无忧是中国注册公司在线服务第一品牌、全能型企业管家,专注于为创业者提供优质的、全方位的公司注册、财务记账、社保代理、商标专利、公司变更、人事代理、网站建设、各类许可证办理等一站式服务。
创业无忧携手资深律师、政策专家、营销大师为初创企业解答如何获取创新创业资金补贴?如何构建互联网运营体系,使企业快速走上运营正轨?如何有效地规避和规范商务合同的风险?
大为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商务总监-刘志豪(创业政策解读)
上海学伴软件有限公司创始人-王加俊(互联网运营体系解读)
彩虹律师网资深签约律师-于春秀(商务合同法解读)
创业精髓提炼
商务合同法解读
一、主体资格的合格性
1、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签订及履行合同的合法资格,通常合同名称、和交易双方的名称可以大致判断,并通过查验各类证、照确定。
2、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审查包括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经营期限、有否通过年检等。
3、超越经营范围未必导致合同无效,可能招致工商管理部门的处罚。
4、合同主体违法从事限制经营、特许经营、禁止经营的活动不仅会导致合同无效,还可能因违法经营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5、如果交易相对方临时变更签约主体,需对新的主体重新进行全面审查,包括新旧主体之间的关系。
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实用性)
是否禁止交易、是否拥有合法的权属证明、质量标准是否合法?
1、第一百三十二条 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2、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3、“本合同自签订后至履行完毕之前,任何一方不得解除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三十七条 因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四百一十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4、区别对待
信誉良好、实力雄厚、有良好交易记录的企业,可以“框架合同”加订单的方式进行长期交易,合同中定明具体的交易条件,问题处理,订单只需记录价格、数量、金额、付款日期等该项交易要件。
其他的不熟悉、有过不良记录、不熟悉的产品或服务的“先小人后君子”地订立详尽合同。
5、管辖问题
当事方可以约定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约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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