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健康发展,提升其服务能力,根据《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认定备案管理办法》(科高〔2018〕22号)和《安徽省众创空间备案实施细则》(科高〔2016〕14号)规定,我厅组织了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2018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希望各市科技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自身建设,为我省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