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东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政办〔2018〕21号,以下简称政策),将对2018年符合县自主创新政策条款的相关机构和个人开展兑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地点
1.时间:2019年2月18日-3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肥东县科技局各业务科室,咨询电话:0551-67752125。
二、申报材料和说明
1.政策第17条:新认定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奖励
申报材料:《新认定创新型(示范)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明、涉企信息表。
联系人:陈天贵 联系电话:0551-67752125
邮 箱:1041516049@qq.com
2.政策第17条: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申报材料:《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复印件、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明、涉企信息表。
联系人:陈天贵 联系电话:0551-67752125
邮 箱:1041516049@qq.com
3.政策第17条:新认定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奖励
申报材料:《新认定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奖励申请表》、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批准文件;新认定的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批文、承诺书及纸质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营业执照副本、涉企信息表、材料真实性声明。
联系人:栾岚 联系电话:0551-67752125
邮 箱:iammonica269@126.com
4.政策第17条:新认定贯标认证或试点企业奖励
申报材料:《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或试点企业通过达标验收申请表》、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认定文件、当年市科技部门备案文件、国家贯标认证证书;当年省级贯标试点企业认定文件、验收合格证书或文件;当年市级贯标试点企业备案文件、验收合格证书或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涉企信息表、材料真实性声明。
联系人:栾岚 联系电话:0551-67752125
邮 箱:iammonica269@126.com
5.政策第18条:科技进步奖团队奖励
申报材料:《获奖奖励资金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获奖证书或批准文件(省科技奖励须排名前三位)原件、复印件、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明、涉企信息表。
联系人:陈天贵 联系电话:0551-67752125
邮 箱:1041516049@qq.com
6.政策第19条:新认定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
申报材料:《新认定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明、涉企信息表。
联系人:陈天贵 联系电话:0551-67752125
邮 箱:1041516049@qq.com
7.政策第20条:孵化器考核优秀奖励
申报材料:《孵化器考核优秀奖励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考核优秀文件原件、复印件、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明、涉企信息表。
联系人:陈天贵 联系电话:0551-67752125
邮 箱:1041516049@qq.com
8.政策第20条:众创空间考核优秀奖励
申请材料:《众创空间考核优秀奖励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考核优秀文件原件、复印件、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明、涉企信息表。
联系人:陈天贵 联系电话:0551-67752125
邮 箱:1041516049@qq.com
9.政策第20条:孵化器、众创空间孵化国家高企奖励
申请材料:《孵化器、众创空间孵化国家高企奖励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文件、新认定国家高企证书、入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入孵合同原件、复印件、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明、涉企信息表。
联系人:陈天贵 联系电话:0551-67752125
邮 箱:1041516049@qq.com
10.政策第21条:专利定额资助及代理机构奖励
申报条件:(1)本条款专利政策兑现,要求专利申请地为本县区域内;(2)获得专利授权的以专利证书为准;(3)缴纳年费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收费凭证为准。
申报材料:
(1)专利定额资助
《专利定额资助申请表》、《专利资助申请一览表》、专利授权证书(含扉页)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营业执照副本(个人需提供身份证)、涉企信息表、材料真实性声明。
(2)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件、10件奖励
《发明专利授权5件、10件奖励申请表》、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含扉页)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含授权当年缴满5年年费)(原件审核后退)、营业执照副本(个人需提供身份证)、涉企信息表、材料真实性声明。
(3)对当年代理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专利代理机构奖励
《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申请表》、《代理发明专利一览表(全部)》、营业执照副本、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专利授权证书(含扉页)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涉企信息表、材料真实性声明。
联系人:栾岚 联系电话:0551-67752125
邮 箱:iammonica269@126.com
11、政策第22条:科研项目配套奖励
申报材料:《科研项目配套资助资金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立项合同和资金计划、政府下达拨款资金批文、资金到账凭证原件、复印件、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明、涉企信息表。
申报说明:承担科研项目或借转补项目是指2018年开始承担的项目或借转补项目,兑现金额指2018年到账的项目拨款。上级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上级文件执行,不重复享受。
联系人:陈天贵 联系电话:0551-67752125
邮 箱:1041516049@qq.com
12.政策第23条:省高层次人才团队、院士工作站奖励
按肥东县人才暂行办法执行。
联系人:陈天贵 联系电话:67752125
13.政策第24条:新审定动植物新品种(配套系)奖励
申报材料《新审定动植物新品种(配套系)奖励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审定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涉企信息表。
联系人:黄奎泽 联系电话:0551-67711446
14.政策第25条:技术合同交易奖励
申报条件:在肥东县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含小微企业),在全国技术合同登记网上(http://www.ctmht.net.cn)登记技术合同认定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四类合同。
申报材料:《技术合同交易奖励申请表》、已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明细表、登记机构所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及技术合同复印件、银行进账凭证、企业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涉企信息表、材料真实性声明。
联系人:栾岚 联系电话:0551-67752125
邮 箱:iammonica269@126.com
15.政策第58条: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
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2017年签订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还本付息的企业;
(2)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期限为不超过一年),企业按期还本付息,不存在违约行为;
(3)专利权质押合同已依法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
(4)质押期内专利权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无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5)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中必须注明专利质押合同编号。
申报材料:
(1)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申请表;
(2)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
(3)贷款合同书(企业贷款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含质押清单、担保合同等);
(4)专利权资产评估报告及中介服务费支出凭证;
(5)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利息的证明材料(银行拨款凭证、贷款本金还款凭证和利息支付凭证(结清)等)。
(6)企业专利权质押给银行的,由银行出具承诺书,承诺企业是通过专利权质押取得的贷款,银行对专利权质押贷款事实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7)企业专利权质押给担保机构的,由担保机构提供承诺书,承诺企业是通过专利权质押取得的担保,担保机构对专利权质押担保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8)申报企业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声明,承诺此次申报《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申请表》所有信息及相关附件材料均真实、合规。如有不实之处,或违反相关规定,愿意接受失信惩戒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处理,并取消申报补助资格。
手续不全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所有申报材料须字迹清晰,无涂抹修改痕迹。
联系人:栾岚 联系电话:67752125
邮 箱:iammonica269@126.com
三、其他说明
申报材料一式3份,提供复印件,统一用A4纸胶装成册,原件现场备查;申请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肥东县科学技术局
2019年2月14日
附件:(关注公众号,回复“肥东政策兑现”获取)
第17条:《新认定创新型(试点)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第17条:《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第17条:《新认定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奖励申请表》
第17条:《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或试点企业通过达标验收申请表》
第18条:《获奖奖励资金申请表》
第19条:《新认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奖励资金申请表》
第20条:《考核优秀科技企业孵化器补助资金申请表》
第20条:《考核优秀众创空间奖励资金申请表》
第20条:《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孵化高企奖励资金申请表》
第21条:《专利定额资助申请表》
第21条:《专利资助申请一览表》
第21条:《发明专利授权5件、10件奖励申请表》
第21条:《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申请表》
第21条:《代理发明专利一览表(全部)》
第22条:《科技项目配套资助资金申请表》
第24条:《新审定动植物新品种(配套系)奖励资金申请表》
第25条:《技术合同交易奖励申请表》
第58条:《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