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健报道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总商会副会长、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均金,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促进民营银行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小微企业”的提案。
王均金表示,自2014年3月民营银行试点启动以来,我国已有17家民营银行开业运营,各具特色、各有千秋,各自通过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整体呈现出规模快速增长、盈利状况良好、整体风险较低三个特点。民营银行对服务实体经济和广大小微企业作出了积极贡献,成为中国国有金融体制的重要补充。
但在服务小微企业的金融实践中,民营银行也遇到一些问题:一是经营特色有待打磨,竞争压力加大;二是经营资质尚不齐备,负债能力受限;三是风控模式有待考验,资产质量承压。未来,如何高质量地发展民营银行,推动其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实体经济,解决上述比较集中的问题,对于进一步深化金融业改革开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王均金委员在提案里建议:
一、边试边改,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资格。
试点民营银行总体体量小,尚不会对银行业造成系统性风险,监管部门可以进一步强化规范、明确标准,按照清晰、统一的特定市场准入标准,明确准入要求,鼓励民营银行根据自身禀赋、资源和环境特点,进一步扩大诸如“有场景的线上金融服务”等特定市场准入,并在风险防控、业务模式等方面对民营银行进行帮助和指导,对具体业务可实行报备制,边试边改,随时叫停,同时,对符合要求、内控稳健、治理严密的民营银行,授予其一定的专业资质准入资格,以不断丰富民营银行金融服务手段和资产负债表管理工具,突出差异化发展和促进提升“内功”,进一步促进民营银行在规范有序、监控有力的基础上,更加有效地服务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
二、进一步加大支持民营银行改革创新的力度。
对于那些长期依法合规开展业务、服务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成绩显著的民营银行,允许和支持其在合规经营、规范运作的基础上,适当给予较大的创新空间,放宽限制,引导和鼓励其在经营范围、业务资质和产品开发等方面进行适度创新,从而更好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比如:进一步支持民营银行在数字化普惠金融领域的创新和探索,鼓励民营银行通过金融科技的运用,实现业务的线上数字化运行和大数据风控,降低银行营运成本的同时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调整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规则,在利率浮动上限、差异化定价等方面给予民营银行差别对待;帮助民营银行运用市场化手段,进一步拓宽民营银行主动负债渠道,扩大存款来源,逐步夯实负债基础、提升负债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小微企业的资金实力。
三、进一步加快自贸区民营银行先行先试的步伐。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将在上海自贸区实施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试点。建议加快自贸区民营银行先行先试的步伐,开放区内民营银行业务准入门槛,放宽民营资本区内投资限制;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银行在自贸区内设立金融业务子公司,允许区内民营银行扩大包括内保外贷、供应链贸易融资、跨境投资金融等业务在内的经营范围;放宽民营资本在区内投资金融机构的限制和门槛,持股比例可以与外资保持一致,以更好地激发民营资本参与境内金融市场,发挥民营资本在自贸区金融改革中的创新活力作用;逐步扩大自贸区内人民币存款利率浮动上限,给予区内金融机构更大的负债定价权限,自贸区内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应进一步加快步伐。 周健报道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总商会副会长、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均金,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促进民营银行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小微企业”的提案。
王均金表示,自2014年3月民营银行试点启动以来,我国已有17家民营银行开业运营,各具特色、各有千秋,各自通过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整体呈现出规模快速增长、盈利状况良好、整体风险较低三个特点。民营银行对服务实体经济和广大小微企业作出了积极贡献,成为中国国有金融体制的重要补充。
但在服务小微企业的金融实践中,民营银行也遇到一些问题:一是经营特色有待打磨,竞争压力加大;二是经营资质尚不齐备,负债能力受限;三是风控模式有待考验,资产质量承压。未来,如何高质量地发展民营银行,推动其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实体经济,解决上述比较集中的问题,对于进一步深化金融业改革开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王均金委员在提案里建议:
一、边试边改,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资格。
试点民营银行总体体量小,尚不会对银行业造成系统性风险,监管部门可以进一步强化规范、明确标准,按照清晰、统一的特定市场准入标准,明确准入要求,鼓励民营银行根据自身禀赋、资源和环境特点,进一步扩大诸如“有场景的线上金融服务”等特定市场准入,并在风险防控、业务模式等方面对民营银行进行帮助和指导,对具体业务可实行报备制,边试边改,随时叫停,同时,对符合要求、内控稳健、治理严密的民营银行,授予其一定的专业资质准入资格,以不断丰富民营银行金融服务手段和资产负债表管理工具,突出差异化发展和促进提升“内功”,进一步促进民营银行在规范有序、监控有力的基础上,更加有效地服务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
二、进一步加大支持民营银行改革创新的力度。
对于那些长期依法合规开展业务、服务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成绩显著的民营银行,允许和支持其在合规经营、规范运作的基础上,适当给予较大的创新空间,放宽限制,引导和鼓励其在经营范围、业务资质和产品开发等方面进行适度创新,从而更好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比如:进一步支持民营银行在数字化普惠金融领域的创新和探索,鼓励民营银行通过金融科技的运用,实现业务的线上数字化运行和大数据风控,降低银行营运成本的同时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调整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规则,在利率浮动上限、差异化定价等方面给予民营银行差别对待;帮助民营银行运用市场化手段,进一步拓宽民营银行主动负债渠道,扩大存款来源,逐步夯实负债基础、提升负债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小微企业的资金实力。
三、进一步加快自贸区民营银行先行先试的步伐。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将在上海自贸区实施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试点。建议加快自贸区民营银行先行先试的步伐,开放区内民营银行业务准入门槛,放宽民营资本区内投资限制;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银行在自贸区内设立金融业务子公司,允许区内民营银行扩大包括内保外贷、供应链贸易融资、跨境投资金融等业务在内的经营范围;放宽民营资本在区内投资金融机构的限制和门槛,持股比例可以与外资保持一致,以更好地激发民营资本参与境内金融市场,发挥民营资本在自贸区金融改革中的创新活力作用;逐步扩大自贸区内人民币存款利率浮动上限,给予区内金融机构更大的负债定价权限,自贸区内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应进一步加快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