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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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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科技局、国家及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业服务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大力推动创新创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2014年,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和全国工商联继续举办第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412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认真组织如我省符合条件的企业、创业团队参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请各州(市)科技局、国家及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业服务机构,登录科技部门户网站(www.most.gov.cn)或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方网站(www.cxcyds.com),查阅《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4123号),认真研究相关要求,积极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创业团队参赛,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4516月30,符合条件的企业、创业团队可登录大赛官方网站直接报名,同时将相关报名材料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报送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将积极做好参赛项目确认等相关服务工作。

三、支持方式

参加由科技部牵头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是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团队争取国家和省有关支持的一个难得机会和渠道。进入全国决赛的优秀企业,将获得以下政策支持:1.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要求的,给予优先支持;2.符合相关科技计划要求的,纳入备选项目库,给予优先支持;3.优先推荐给大赛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进行支持;4.大赛合作银行给予企业贷款授信支持;5.获得创业政策、创业融资、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创业培训;6.由产权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所等免费提供并购、股改和上市等辅导培训;7.地方政府和机构对优秀企业给予配套政策支持。

进入全国决赛的优秀团队,将获得以下政策支持:1.获得创业导师的创业辅导;2.选择在孵化器落户的,给予一定时期免收房租等优惠政策支持;3.优先推荐给大赛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进行支持;4.获得创业政策、创业融资、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创业培训;5.地方政府和机构对优秀团队给予配套政策支持。

    云南省科技厅将制定相关优惠扶持政策,通过各种形式扶持参赛企业和团队。

四、注意事项

本届大赛云南省暂不设立赛区,根据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的要求,我省参赛的企业、团队,将由组委会就近安排参加地区赛,晋级全国比赛的名额不受影响。

本届大赛承办单位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科技日报社和陕西省现代科技创业基金会,前期已做了周密安排部署。为保证大赛各项工作如期高质量完成,请各参赛企业、团队认真按组委会安排完成各阶段工作,不得中途退出比赛。

联系人:赵 青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63160665

电子邮箱:zhaoqing8371@163.com

通讯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    邮编:650051

此通知。

 

附件:第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方案(点击下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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