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部长好,我们知道《外商投资法》即将上会审议,该法将从哪些方面进一步提升和改善我国的营商环境?具体实施细则时间表是怎样的?另外您将如何判断今年我国吸收外资的能力,会从哪些行业发力?谢谢。
谢谢您的提问。去年11月份,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进博会主旨演讲中指出,中国将加快出台外商投资法规,全面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制定出台《外商投资法》对改善投资环境的重大意义和积极作用。
现在全国人大正在审议《外商投资法》,之前《外商投资法(草案)》已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我认为,《外商投资法》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优化了中国的投资环境:第一,《外商投资法》确立了对外资的全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模式。这就意味着,对外资来说,中国的投资环境更加开放、稳定和透明。原来我们对外资的管理是“逐案审批”,每一项外资企业到中国来投资都要政府部门一个一个来审批,批准了就可以设立,不批准就不能设立。党的十八大之后我们进行了改革,现在把这个改革的成果体现在《外商投资法》里面,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具体的做法就是对所有的外资准入项目分类,在负面清单里面的需要进行审批,负面清单之外的,就享受和国内企业同样的待遇,企业只要到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到地方的分支机构注册就可以了。这样的话,哪些需要审批,哪些不需要审批是透明的,这个单子是要对全国公布的,是稳定的。负面清单越来越小,现在负面清单里只有48项是需要审批的,或者禁止外资进入的,其他的都是只要注册备案就可以的,所以它是开放的,为外商的投资环境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第二,《外商投资法》一个很大的特点,确定了外资在中国进行公平竞争的环境。外资企业到中国后,有时候会感觉到与中国内资企业相比,存在不公平竞争的地方,比如有时候他们抱怨,政府采购他们不能完全参与,中国制定的有关商品标准、服务标准、行业标准,外资企业也不能完全参与;他们有时候还抱怨说,中国的内资企业享受到了一些优惠政策,外资企业享受不到。现在《外商投资法》就确定了,凡是对内资企业适用的所有优惠政策,外资企业全部能够享受,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具有完全相同的参与标准制定的权利,外资可以与内资一样公平参与政府采购的竞争。所以,《外商投资法》确定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第三,《外商投资法》进一步加强了对外资企业权益的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们利用外资政策“三个不会变”,其中一个就是“对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不会变”。《外商投资法》强调了对外资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有的外资企业说,我们到中国来投资,有些政府部门利用行政权力对我们施压,要求把我们的技术转给当地企业。《外商投资法》明确规定,企业的技术合作基于商业原则、基于自愿原则,政府部门不得利用行政权力来干预。对外资企业的利润汇回,他要撤资了,或者是利润很多要汇回,外汇自由出入,《外商投资法》也给予了保障。对于外资企业在某个地方投资,遇到了“新官不理旧账”这个事情,《外商投资法》也做出了规定。地方政府对外资企业所做出的承诺必须履行,如果要对外资企业由于一些公共政策的目的,要予以征收,征收也必须给予公平的补偿。所以在这些方方面面,《外商投资法》都给予了规定,使得外资企业在中国投资的利益得到了保护。所以,《外商投资法》出台将会对中国的投资环境有大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