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制造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专项资金开始接受申报。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我市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设备更新,2019至2021年,佛山设立制造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专项资金,对通过直接租赁方式进行设备更新的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制造业企业,按融资租赁合同设备投资额(指合同融资额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贴息。
按照日前印发的《佛山市2019-2021年促进制造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工作方案》,申报企业条件包括:在佛山市内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企业通过直接租赁方式购入生产及生产配套设备(不含家具电器、办公耗材、车辆、非专用电脑等日常办公设备),设备购置发票发生时间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等。
申报单位须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www.fsfc-zj.gov.cn)填报申报材料,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各区经信(经贸)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同一项目不可同时申请本项扶持政策和市级技术改造类扶持政策。